康平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另设副组长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