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