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根 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