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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 1.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会议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 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出 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等事项。 致: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