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5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决议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