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