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300928HAXC (300928)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1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