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或"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南极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