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丽彬)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林丽彬) 本人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林丽彬: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9 年至 今,先后任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 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 兼任深圳市润和茶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