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易瑞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 号)同意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