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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瑞生物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