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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韵雯律师、李德齐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 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