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 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陈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2014 年11月至今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