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