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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 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 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 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 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