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版)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 3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 5 | | 第六章 | 附 则 | 5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冠中生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其他人员是指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