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和业务布局,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吴胜涛、赖向东、黄跃刚 2023 年 9 月 8 日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