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 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