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 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指由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监察部(以下简称"内部审计部"),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