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雅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949L&A GROUP(300949)2023-12-04 10:5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