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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949L&A GROUP(300949)2023-12-04 10:5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