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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00949L&A GROUP(300949)2023-12-04 10:5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