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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特:德固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950DORIGHT(300950)2023-12-25 08: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人 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