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德固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