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A18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发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恒辉安防"、"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发行人会计师"、"本所")对《问询函》所列与会计师有关的问题逐项进 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 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 2024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 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辉安防)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其结果可能与我们未 来执行恒辉安防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 问题 1、 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其中 45,000 万元用于"年产 4,8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