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319号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证报告 第 1 页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10月10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 鉴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 订)》(深证上〔2023〕114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