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管工作。 第二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并视重要程度报董事会审核)的审核 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配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