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连选可以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名推荐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 会选举;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式 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会选举。监事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会就同时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