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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300983UA Design(300983)2024-09-13 11:0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含 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统一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 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公司 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和监 督指导工作。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 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