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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300983UA Design(300983)2024-09-13 11:0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 致,连聘可以连任。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 与董事会届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 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 合理性,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有效决策,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