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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建伟以通讯方式 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淑英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