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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0993Yuma Sun-shading(300993)2024-05-28 10:11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1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 大会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