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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久祺股份的监管函
300994JOY KIE(300994)2024-05-10 14:3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6.3.5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80 号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24年 4月 22日、27 日和5月 10日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补充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补充公告》显示,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有 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期限届满 后,公司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行为,但直至 2024 年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