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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00994JOY KIE(300994)2024-09-27 10:13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祺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久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久祺股份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李政先 生作为本项交易的关联方,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此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其他说明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 为满足办公场地需要,久祺股份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政先生之子李晔租用 其名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36、38、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