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