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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2月制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 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 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