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陈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欧阳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欧阳惕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后欧阳惕先生在公司担任研究院院长一职。欧阳惕先生原定任期 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欧阳惕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起 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正常交接,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090%,通过盐城新众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83%。欧阳惕先生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欧阳惕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