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青 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6,6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