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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 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6,6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764,511.39 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