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霍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 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11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共计 10,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8.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14,312,0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