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05 号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0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 转 101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05 号 致: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舒凡律师、张馨予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参加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