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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15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 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2 | 问题 1 | 4 | | --- | --- | | 其他问题 | 10 | 上海保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