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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
301039CIMC VEHICLES(301039)2024-06-26 10:39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和《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 更,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最少3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占董事会成员的 1/3以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