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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 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