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公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