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提供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