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1 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