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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1043Nedfon(301043)2024-01-17 10:3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 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