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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1月)
301043Nedfon(301043)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予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主要包括: (一)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 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三)通过银行或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