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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月)
301043Nedfon(301043)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上市交易的债券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 ...